各镇卫生院,县卫生监督所、县疾控中心:
现将《2018年佛冈县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8月2日
2018年佛冈县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110号)、《关于印发2018年清远市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卫函〔2018〕126号)和《关于印发佛冈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佛卫函〔2018〕83号)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卫生。抽查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商场等场所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室内空气,顾客用品用具、水质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
(三)学校卫生。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二、监督检查项目
序号 |
监督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测项目 |
1 |
游泳场所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按规定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制度实施情况。 |
1.游泳池水浑浊度、游离性余氯、pH、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尿素; 2.浸脚池水余氯。 |
2 |
住宿场所 |
1.室内空气中CO2、甲醛、PM10; 2.床上卧具、毛巾、茶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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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沐浴场所 |
1.室内空气中CO2; 2.床上卧具、毛巾、茶具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3.修脚工具的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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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美容美发场所 |
1.剪刀、梳子、美容工具的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2.毛巾的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和金黄色葡萄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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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商场(含超市) |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PM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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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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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候车(机、船)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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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
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情况 2.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 |
9 |
中小学校及职校 |
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 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 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 4.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1.现场开展教室课桌椅、采光、照明及教室和学生宿舍人均面积的检测。 2.现场开展学校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和消毒剂余量检测。 |
10 |
中小学校 |
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检查《学校卫生综合评价》(GB/T18205)所列学校传染病防控、常见病与多发病防治、生活饮用水、教室和生活环境、公共场所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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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责分工
为按时完成上级卫计部门布置的监督抽检任务,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各卫生院协管中心要明确职责、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县疾控中心按要求做好检测工作并及时将检测报告反馈到县卫生监督所,县卫生监督所按要求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并按时将监督检查情况与检测结果录入国家信息平台,并做好审核、总结上报工作,2018年8月20日前完成上半年抽查信息填报及游泳场所卫生抽查信息填报,11月10日前完成下半年抽查信息填报。各卫生院协管中心协助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监督所做好抽检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卫生监督所联系人:公共卫生监督股邱翠兰,联系电话:4290219。
县疾控中心联系人:监测科朱伟双,联系电话:317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