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执行情况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佛冈管理部事业编制4名。全局共有人员4人,其中包括事业编制人员4人,无人员变动。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2,180,6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80,607元,基金预算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2018年收入预算较2017年预算增加151,10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51,109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2,180,60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680,607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31.21%;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68.79%支出明细详见附表。2018年支出预算较2017年预算增加151,109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1,109元,项目支出不变。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实行统一社保缴费等支出。
四、“三公”预算经费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2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6,2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5,000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7年预算数减少27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减少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27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不增只减的原因是我局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控各项支出,最大限度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