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内设4个正股级机构(一室三个中队),分别是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主要职能: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行为进行监察;2、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业进行监察;3对危害、损害城市公用设施的违法违章进行监察;4、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对影响城市市容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5、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等对破坏城市园林绿化方面的行为进行监察;6、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佛冈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事业编制 34 名,在编人员32名,政府监聘人员(协管员) 14 名。全队实有人员 46 人,离退休人员 3 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 4,675,469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4,675,469元,基金预算拨款 0 元,事业收入 0 元,其他收入 0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加 806,148 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 806,148 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 4,675,469 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 4,4179469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90 %;项目支出 496000 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 10 %(支出明细详见附表)。2017年支出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加 806,148 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 806,148元,项目支出增加 60,000 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新增节日补助等支出。
四、“三公”预算经费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484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 0 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 0 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97124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 11360 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预算数减少 78,161 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增加(减少) 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减少 72,876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减少 5,285 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预算减少的原因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