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佛冈县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负责票据的发放、核销,保证票据的安全和及时供应,对用票单位办理发放票据;对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和领购后尚未使用、需要注销的票据办理核销及监督核销;督促用票单位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严格领用存销手续;建立票据稽查制度,对票据的领购、使用、保管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负责调查、核实违反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承办县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业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票据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名,共有人员4人。2016年期间无人员调动、退休,对比上年总人数无增减。
三、收支预算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1,596,64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96,647元,基金预算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2017年收入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加295,87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95,876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596,647元,其中:其中:基本支出466,647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27.97%;项目支出1,500,000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72.03%(支出明细详见附表)。2017年支出预算较2016年预算增加295,876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5,876元,项目支出增加200,000元。基本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调资、新增节日补助等支出。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票据工本费比上年略有递增。
四、“三公”预算经费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000元。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较2016年预算数无增减。根据中央和省有关厉行节约文件精神,严控各项支出,本年度不提高接待费预算,与上年持平,中心无车辆编制,不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