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BD2025002
各镇人民政府、县有关单位:
现将《佛冈县引育人才团队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1月6日
佛冈县引育人才团队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激励措施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集聚优秀科技人才,有效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更好地促进人才服务“制造业当家”,根据《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建设制造强省的意见》《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7号),以及《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助力清远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清委人才发〔2024〕1号)、《关于印发<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的通知》(清科〔2024〕1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激励措施。
一、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激励补助
(一)激励对象
对本县辖区内被工信部2025-2026年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予以一次性激励补助。(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是指申报产品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两者均不含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企业。)
(二)激励标准
对获得《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奖补资金的本县辖区内企业,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上级部门所拨资金最高10%的配套资助。激励补助资金可由企业自主分配给人才团队成员或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
二、支持人才攻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
(一)激励对象
对本县重点产业领域中获得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5-2026年《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奖补的企业项目负责团队予以一次性激励补助。
(二)激励标准
对获得《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奖补的企业项目负责团队,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上级部门所拨资金最高10%的配套资助,激励补助由项目负责团队自主分配。
三、支持人才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一)激励对象
对引进重大科技成果在本县转化应用而获得清远市科学技术局2025-2026年《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支持人才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奖补的企业核心团队成员予以一次性激励补助。
(二)激励标准
对获得《清远市关于支持人才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助力产业转移升级的激励措施》支持人才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补助的企业核心团队成员,从县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企业上级部门所拨资金最高10%的配套资助,激励补助由核心团队成员自主分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和申报
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落实“三重一大”相关要求,认真协助开展本地区项目申报、评审、复核,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做好政策宣贯,积极组织本县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用好用足激励补助政策,推动政策有效惠及企业,促进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
(二)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增强专项资金绩效意识,做好本县地区企业跟踪、审计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绩效目标,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事项
(一)如企业申报当年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以下两种行为之一的,不得享受奖补。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名单的。
2.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 “信用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本措施由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三)本措施自2025年12月6日起实施,有效期两年。本激励措施执行过程中,若与国家法律法规、上级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


粤公网安备 441821020000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