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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废止、修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佛府〔2024〕35号)

发布时间:2024-08-07 10:14:43来源:佛冈县司法局访问量:-字体

FGFD2024001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佛冈县人民政府保留、废止、修订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已经十六届第67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司法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



佛冈县人民政府保留、废止、修订 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为进一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清府〔2023〕53号)的工作要求,经过清理,县政府决定,对2024年2月底前制发并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已被新规定盖涵或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视情况作出予以保留、废止或修订的决定。决定予以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继续实施;决定予以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决定予以修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由实施机关评估修改后按程序报县政府另行发布。现将此次清理的有关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如下:

  一、决定予以保留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3〕14号);

  (二)《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佛冈县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佛府〔2023〕85号);

  (三)《佛冈县人民政府森林防护禁火令》(佛府〔2023〕

  59号);

  (四)《佛冈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冈县爱国卫生管理规

  定〉的通知》(佛府〔2023〕49号);

  (五)《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佛冈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19号);

  (六)《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22〕15号);

  (七)《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指导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22〕11号);

  (八)《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城镇规划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22号);

  (九)《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21〕15号);

  (十)《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人民调解案件“以案定补”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4号);

  (十一)《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1〕13号);

  (十二)《印发佛冈县行政调解规定的通知》(佛府〔2020〕36号);

  (十三)《印发佛冈县非县城户籍适龄儿童凭积分申请入读县直属小学一年级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0〕5号);

  (十四)《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23号);

  (十五)《关于印发〈佛冈县声环境功能区划调整方案〉的通知》(佛府办〔2019〕14号);

  (十六)《印发佛冈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风险金提取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6〕58号);

  (十七)《印发佛冈县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佛府〔2016〕17号);

  (十八)《印发佛冈县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4〕3号);

  (十九)《印发佛冈县县城环境卫生服务收费规定的通知》(佛府〔2013〕7号);

  (二十)《印发佛冈县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2〕20号);

  (二十一)《印发佛冈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2〕15号);

  (二十二)《关于印发〈佛冈县土地储备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1〕4号);

  (二十三) 《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62 号);

  (二十四)《关于印发〈佛冈县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 》(佛府办〔2010〕32号);

  (二十五)《关于印发〈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佛府办〔2010〕30号);

  (二十六)《关于妥善解决佛冈县城镇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佛府〔2010〕17号)。

  二、决定予以废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关于印发佛冈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佛府〔2013〕97号);

  (二)《印发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佛府〔2012〕11号)。

  三、决定予以修订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一)《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9号);

  (二)《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2〕8号);

  (三)《印发佛冈县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佛府办〔2014〕48号);

  (四)《关于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通知》(佛府〔2013〕8号);

  (五)《印发佛冈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2007〕4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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