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属机关单位、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龙山镇年度重点工作,现将《龙山镇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
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各项决策对应的责任部门应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依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并建立行政决策档案。对于依法应当组织听证的事项,按照《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进行,未经组织听证的,不得提请镇政府审议。年度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变更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附件1:龙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doc
附件2:龙山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docx
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