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必要性
根据《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佛冈县2013年制定的“县城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执行至今已达13年,依据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要求,上述两项收费需要合并为一项收费“佛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同时,相关收费计算方式、管理行为需要作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因此,制定《佛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收费管理规定》)具有必要性。
实施目标与政策意义
制定《收费管理规定》是将“县城环境卫生服务收费”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合并为一项收费“佛冈县城生活垃圾处理费”,以及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计算方式和管理行为。
主要内容解读
(一)居民价格
县城居民每月每户收取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16元,以一个居住单元(房号、户口簿、租赁合同、房产证)为一户。两个单元合并使用的视为一户计算,具体以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核定为准。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而确定相关价格。
(二)非居民价格
1.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生产经营企业(含商业广场及市场)及商务性酒店、酒楼(含大型餐厅、饭店、旅业、冷热饮店)、娱乐场所等垃圾量较多的经营场所按实际产生垃圾量计征,按每桶20元计征(每桶为240升),垃圾量不足1桶的,按1桶计算。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区)管理经验而制定。
2.个体经营范围为日杂、粮油、诊所、药店、服装、家具、废品回收、美容保健等垃圾量较少的经营场所,每月产生的垃圾量少于3桶的(含3桶,每桶为240升),按36元/间/月计征;超过3桶的,超出部分按20元/桶计征,超出垃圾量不足1桶的,按1桶计算。个体经营范围为生鲜果蔬、鲜花、小型餐厅等垃圾量较多的经营场所,每月产生的垃圾量少于4桶的(含4桶,每桶为240升),按50元/间/月计征;超过4桶的,超出部分按20元/桶计征,超出垃圾量不足1桶的,按1桶计算。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区)管理经验而制定。
3.幼儿园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间学校每月500元计征;中小学校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每间学校每月1000元计征。其他特殊情况,经收费部门批准自运垃圾到转运站的单位或个体户,按实际产生垃圾量计征,按每桶18元计征(每桶为240升)。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成本监审结论而确定相关价格。
(三)有关规定
对实行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居民住户,无产生水费的经核实无人居住或者无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免收当次抄表时代征的垃圾处理费。
未实行自来水“一户一表”(包括物业小区二次供水)的居民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按以下规定申请减免:
1.房屋已竣工但尚未向业主交付的,由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统一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免收相应期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2.房屋已交付但业主未实际入住,或房屋已交付但业主无产生水费的,由住户向为其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物业服务企业核实汇总后,统一向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送,经核实无人居住或者无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后,免收相应期间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已收取的从下一次征收时抵扣当月多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该减免政策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有关规定,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区)管理经验而制定。
(四)优惠政策
对征收范围内民政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属、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减免情形,持相关部门有效证件或证明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核准备案后减免收取居民户生活垃圾处理费。该优惠措施是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省物价局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价格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参考周边县(市、区)管理经验而制定。
四、解读工作的组织实施
《收费管理规定》的解读,由县发展改革局价格调控管理股负责,正常工作日均可致电4287202进行咨询,地址县人民中心东楼203室。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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