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等文件精神,我局就《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2025年12月11日举办了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组织基本情况
听证会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在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三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主持人为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赖梅秀副局长,陈述人为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冯志锋污染防治股股长,记录人为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污染防治股陈间清。
听证代表共报名19位,实到19位,符合法定人数。听证会由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卫生监督所、水头镇人民政府、迳头镇人民政府、高岗镇人民政府、石角镇人民政府、汤塘镇人民政府派人员参加本次听证会,另外还有石角镇莲溪村村民、石角镇科旺村村民、水头镇桂田村村民、迳头镇湖洋村村民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听证陈述人对《方案》作了详细介绍。
二、听证参加人的产生方式及其基本情况
我局于2025年11月3日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举行<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公告》,发布了听证事项、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代表名额及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听证事项等相关内容。
通过邀请的方式确定听证代表人员名单,2025年11月18日在佛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关于<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公示》,公布确定听证会时间、地点和听证代表等事项,并于12月1日将听证通知书等相关资料送达至各位听证代表。
三、听证会代表建议意见
每位听证代表在听取了陈述人的叙述之后,与会代表各自发言,明确意见,其中车一新代表提出:加强对迳头镇仓迳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及水头镇潖江河新联村长桥陂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家禽的管理和污水排放;唐博代表提出:建议将矢量数据再次发函我局征求意见,并附上意见采纳情况。其他17位代表均无意见。
四、听证会意见处理情况
通过召开本次听证会,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其中车一新和唐博代表提出意见,均采纳,其他17位与会代表无意见。我局认为本次《方案》的编制工作,是依据《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划分,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有利于进一步统筹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保障群众的饮水安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编制《方案》合法合规。
根据听证程序,现将听证会报告予以公示。
附件:1.《清远市佛冈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意见采纳情况表.doc
2.听证笔录.pdf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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