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和《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鉴于佛冈县石角镇万翔贸易商行等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已依法终止,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件1);鉴于佛冈县汤塘镇中心幼儿园等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我局决定依法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详情见附件2)。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1 因主体资格终止而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doc
附件2 因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而被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者名单.xlsx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