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告公示 > 通知公告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23〕14号)

发布时间:2023-12-28 16:04:58来源: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访问量:-字体

  FGFD2023005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已经十六届第56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101号)和《广东省农村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科技特派员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科技特派员是经佛冈县科技主管部门征集入库,针对农村地区科技需求,承担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负责开展技术引进、成果转化、技能培训、科技创新创业、农村建设规划、农业生产、电子商务、农业技术咨询服务等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以及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和相关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实行分级管理,主要管理单位包括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派出单位、对接主体等。

  第五条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落实省、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辖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开展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选派对接、日常考评、培训交流、农村科技需求征集,组织实施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派驻任务及相关工作;

  (三)落实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跟踪检查,以及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征集等工作;

  (四)负责县内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指导,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县内行政镇村、农业企业、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涉农主体对接。

  第六条  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

  (一)落实省、市、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相关政策措施,管理辖区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

  (二)协助开展辖区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入库、选派对接、日常考评、培训交流、农村科技需求征集,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例征集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衔接和协调指导,推动农村科技特派员与辖区内行政村、农业企业、星创天地、农业科技园区等涉农主体对接。

  第七条  派出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审核、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统筹协调相关资源,完善管理制度;

  (二)保证农村科技特派员下乡服务所需时间,把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业绩纳入本单位考核体系,优先落实农村科技特派员应享受的人才激励政策,配合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管理、考核等工作;

  (三)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承担的县级选派任务总体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推进及专项资金的统筹支出和监管;

  (四)及时收集、总结提炼和报道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做法和工作成效。每年3月30日前,推荐报送上年度优秀农村科技特派员典型案例至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第八条 对接主体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所对接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衔接和开展工作的各项必要保障,并为其提供必要生活条件。配合做好农村科技特派员业绩评价等工作,必要时客观地为其提供工作成效证明;

  (二)收集并向各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农村科技需求;

  (三)制定对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考勤制度,按照特派员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做好考勤工作记录。

  第九条  农村科技特派员的主要职责:

  (一)深入开展农业科技调研,结合辖区产业结构特点,凝练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项目;

  (二)充分发挥自身科技特长和资源优势,带头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深入推动产学研合作,围绕地方特色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推广示范应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带动农民增产增收,促进辖区经济发展;

  (三)定期组织开展实用技术指导和培训,每年应在派驻地组织不少于2场专题培训会,切实提高农民科学素养、健康理念和产业技术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科技带头人。

  第三章 征集入库

  第十条  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采取审核入库制,入库后具备承担县级选派对接任务的资格。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求不定期发布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通知要求,派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愿申报,审核推荐选派人员并汇总报送至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经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并公布的专业技术人员正式成为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

  第十一条申请担任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三)热心“三农”工作,具备与服务领域需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知识能力,具有初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乡土专家、种养能手等。

  (四)身体健康,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履行农村科技特派员职责。

  第十二条  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主要来源于志愿为佛冈县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工作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教人员,农业科技推广机构、农业科技型企业、合作社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地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技术人才(不限于本县)。鼓励组建镇级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各级农村科技特派员人员原则上不重复。

  第十三条  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应积极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并接受县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和派出单位的管理。

  第四章  选派和管理

  第十四条  组织申报。县级选派任务面向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开放申报,派出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申报工作及对接任务的征集、审核和推荐。

  第十五条  基本要求。原则上要求由3-5名专业相近或专业互补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组成工作团队承担对接任务,派出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完成前一批次派驻任务后可申报下一批次对接任务,同一团队不同批次申报内容不能重复。

  第十六条  开展实施。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佛冈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建设与对接任务开展”项目中设立县级农业科技特派员相关专题,组织审核各单位报送的对接材料,经相关流程确定并下达选派任务和经费。县级选派任务实施周期一般为2年,派出单位负责本单位县级选派任务的总体协调、推进实施、日常宣传、考评总结等工作。承担对接任务的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及时、积极、认真开展相关工作,并做好工作过程、工作成效等相关佐证材料的收集整理。因特殊情况需变更选派人员或指标任务的,派出单位应及时与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商议并报送书面变更材料,经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反馈。

  第十七条  资金管理。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择优选设一批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在科技服务过程中自主凝练的科技赋能乡村振兴项目,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绩效目标,视情况给予一定额度的项目经费支持。项目资金由派出单位专账核算,统筹用于选派任务工作开支,派出单位相应制定农村科技特派员选派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五章 日常监督考核

  第十八条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县级农村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服务态度、服务时间和服务效果等,重点考核服务效果;原则上要求各承担县级选派任务的团队每年深入基层开展科技服务累计不少于4个月。各派出单位每季度应当向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宣传报道材料不少于1份。各派出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派出的农村科技特派员所开展的相关工作进行考评,并将考评情况及年度工作总结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送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派出单位的考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将最终核定考核结果反馈到各派出单位。对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农村科技特派员,由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考核优秀证书,优先推荐市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同时在各级相关部门举办的各类评优活动中优先推荐。

  第十九条  县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对县内各级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不接受管理、未按要求履行科技服务活动、严重失信、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取消其农村科技特派员资格,并参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农村科技特派员承担县级选派任务视同承担县级科技项目,农村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新创业经历可在职称评审时视同基层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作为职务晋升的重要考评依据,转化成果作为职称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六章 培训学习

  第二十一条  农村科技特派员应参加专题培训学习,及时了解和掌握科技政策、工作技巧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业务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相关培训课程,经本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认可,可纳入当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学时。

  第二十二条  鼓励农村科技特派员在广东科特派APP学习“三农”政策、工作实务等课程,了解和掌握工作规范、管理要求和相关政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佛冈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佛冈县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分享文章到
TOP 打印 关闭

相关附件

返回首页
粤省事
粤省事
政务微信
佛冈发布
(中共佛冈县委宣传部主管)
旅游美食
佛冈旅游美食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