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GBD2023002
各镇人民政府、各县直有关单位:
《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一期)》经第十六届第3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本方案自2023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1.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一期).pdf
附件2.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第一期)图集.pdf
附件3.《佛冈县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第一期)》的起草说明.pdf
佛冈县水利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