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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821007308585B/2023-00071 分类:
发布机构: 佛冈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3-10-18
名称: 2023年佛冈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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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佛冈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8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提升审判公信力和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选任第二批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共1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8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为佛冈县,年满二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诚实守信、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权利义务、法律保障及任期

  (一)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二)法律保障

  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因参加审判活动应当享受的补助,由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发放。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三)任期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任期届满后其职务自动免除,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四、选任程序

  (一)社会公告

  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二)选任方式

  1.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并征求本人意见。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三)资格审查。

  对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明确告知其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四)确定人选

  从通过资格审查并同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产生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

  (五)任前公示

  向社会公示拟任命人民陪审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六)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七)就职宣誓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通过后,人民陪审员要公开进行就职宣誓。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1月13日。

  (二)报名方式:线上识别二维码。

  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任资格。

  (三)报名后需提交如下材料:

  1.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人员可通过扫码报名以及修改资料,报名完成提交后,通过链接下载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推荐)表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个人证件照片(公民二代身份证的照片规格,须与在报名系统中提交的照片相同,背面注明姓名)2张,以及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四)报名地点:佛冈县司法局(佛冈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13C),报名咨询电话:0763-4281194 ,联系人:曾楚婷、郑燕飞。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冈县司法局、佛冈县人民法院、佛冈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扫描此二维码,即可参加人民陪审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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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附件: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推荐)表.docx

  

佛冈县司法局                    佛冈县人民法院

  佛冈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