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农经营主体: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的通知》精神,为创新农民合作社发展扶持和服务方式,同步推进我县农民合作社数量增加和质量提升,培育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培育一支为农民合作社服务的专业化队伍,现就公开遴选佛冈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定义及工作职责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主要为农民合作社发展提供注册登记、年审、财务、金融保险、项目申报、运营管理等专项指导和服务,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文件要求的有关合作社制度建设、运营代办、市场拓展、农业生产、交流培训等服务,降低农民合作社办理和运营成本,提高农民合作社运营质量。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制度建设服务。向辖区内经营主体宣传有关农民合作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一张海报到所有村组,一张明白纸到所有规模种养户,一张表了解经营主体需求。协助农民合作社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运营机制,完善农民合作社利益联结机制和分配方式。
(二)运营代办服务。为经营主体提供农民合作社注册登记、登记事项变更、档案管理、年报报送、财务代理、税务申报、项目申报等代办托管服务。指导县级以上示范社完善规章制度、健全财务制度、优化运营管理,每个月为《佛冈县农民合作社管理名录》内的农民合作社上门辅导至少1次。
(三)市场拓展服务。为农民合作社提供运营指导、法律咨询、生产技术推广、金融保险对接、品牌打造、产销对接、信息交流等商务服务。
(四)农业生产服务。协调整合农机、植保、劳务、农资供应等生产资源,组织当地农民合作社对接服务主体,为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生产提供专业生产性服务。
(五)交流培训服务。搭建农民合作社、成员相互间交流平台,创新农民合作社及其成员培训方式,为农民合作社成员、准成员开展辅导培训服务。
(六)其他服务。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或者服务中心承接主体自行拓展的合法市场服务。
二、遴选对象范围
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在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或农业服务企业等主体中择优遴选。
三、任务目标
建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今年将完成任务目标如下:
1.培育发展有意愿组建合作社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2020年完成100家以上新组建合作社的任务。
2.完成试点工作任务:2020年县级以上示范社全部建立完备的成员账户,并按时报送年报。
3.为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配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推荐的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指导并做好《佛冈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名录》内的农民合作社财务记账工作。
4.具体委托任务按省、市对试点县的工作要求进行适时调整。
四、遴选条件
(一)依法登记设立
1.佛冈县内依法登记设立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等机构。
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二)财务管理规范
1.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设置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或委托有关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2.具有农民合作社财务记账、建立成员账户、报送年报等经验,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议事决策记录等制度,并认真执行。
(三)服务成效明显
1.服务中心负责人要热爱“三农”工作,熟悉农民合作社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2.坚持服务“三农”的宗旨,以本县农民合作社为主要服务对象。有较健全的专业服务网络,在市场信息、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产品营销等方面有稳定的服务关系。
3.具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及相关仪器设备软件,有3名以上专职人员指导和服务农民合作社,具有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文件的工作能力,能建立农民合作社完备成员账户和报送规范年报等。
(四)同意在佛冈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部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五)社会声誉良好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当地影响大,示范带动作用强。
2.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环境污染、损害合作社利益等严重事件,没有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五、申报和确认
(一)本次评定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由各镇人民政府根据本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等机构申报。
(二)各镇人民政府的推荐申报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联合会、涉农服务企业等机构均可申报。
(三)评审。县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分数最高的拟定为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
(四)公示。评审结果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镇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其认定为佛冈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挂牌成立佛冈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
各镇人民政府请于2020年8月18日前将《佛冈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申报表》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与市场信息股。
佛冈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人:潘岐力,联系电话:0763-4294320,邮箱: fgnjg4294320@126.com)
通知原文件:关于公开遴选佛冈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承接主体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