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远市推进落实“精康融合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聚焦民政对象精神障碍患者,以促进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减轻精神障碍患者、家庭以及社会负担为目标,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大资源投入,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不断发展。佛冈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精康融合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请有意向的专业机构踊跃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精康融合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
(二)服务对象:面向居住地在佛冈县且具有佛冈县户籍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精神残疾人共830人;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费用预算:总价约35万元;
(五)服务内容:
为精神障碍患者提供事前预防、危机介入、社区康复训练、心理疏导、实时支援、个案跟进等社区精神康复支援服务。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方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必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方须提供法人身份证;
(三)服务主管须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四)“精康融合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方案及具体报价;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2024年4月30日23时59分截止;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材料一式三份盖公章且密封后,快递至以下地址:清远市佛冈县教育路301号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冈县民政局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892255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