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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7 11:39:24来源:佛冈县民政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粤民发〔2019〕74号)的文件精神,为保障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心理服务需要提供专业心理辅导,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项目,请有意向的专业机构踊跃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项目;

  (二)服务对象:佛冈县在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三)服务期限:一年;

  (四)费用预算:总价约3万元;

  (五)服务内容:

  1.为有心理服务需要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开展心理评估测试、心理疏导或亲子关系修复辅导,建立心理档案。

  2.为儿童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心理专业培训。

  3.根据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其他工作内容。

  二、报价方资格要求

  报价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三、报价方材料要求

  (一)报价方必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二)报价方须提供法人身份证;

  (三)服务人员须具有心理专业学历或持有国家心理咨询相关资格证书;

  (四)未成年人心理辅导服务项目方案及具体报价;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四、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方式

  2023年11月14日23时59分截止;报价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我单位邮箱fgmzwb@126.com。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佛冈县社会福利院(佛冈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联系人:李功训,电话:0763-3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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