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规划建设万里碧道的重大决策,加快推动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从源头推动污染减排、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广东万里碧道总体规划(2020-2035年)》、《广东省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清远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按照省、市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部署,佛冈县政府决定由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牵头,邀请第三方技术单位开展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技术服务。现就该项技术服务提出自主采购需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要求
1.项目名称: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项目。
2.服务时限:2020年10月—2021年8月底。
3.服务价格:人民币80万元以下。政府资金落实后马上启动签订合同并开展工作。
二、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1.具体工作内容
(1)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底数。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对佛冈县目标河流及水库进行全面调查,完成全覆盖、全口径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按要求及时在省排查系统填报阶段排查结果,并定时向采购单位汇报。
(2)开展流量监测及采样送样。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污水流量监测和采样送样工作,第一阶段: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入河排污口水量监测并采样后送至采购单位指定的检测机构。第二阶段:对第一阶段排查出现超标或存疑的排污口进行再次采样并送样。
(3)开展排污口污水溯源。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的溯源技术要求,组织做好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4)编制整治方案及工作验收报告。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编制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按时提交经省、市审核通过的验收文件——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验收报告。
2.工作要求
(1)技术要求。综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和人员现场踏勘等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检查、水上巡查等多种方式,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底数、位置、排水现状等情况,反复校核,完成全覆盖、全口径的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核实工作,确保排查无遗漏。研究排查数据,梳理工作成果,归纳工作经验,定时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果,组织技术力量支持指导采购单位的整治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好相关技术指导服务。
(2)质量要求。严格落实排查过程中的数据审核质控工作,对所有数据实行现场组、技术服务单位及工作领导小组三级审查,对水样实行现场质控,配合开展省市两级的质控样品监测。配合对现场排查过程中存疑的排污口、后台数据显示的敏感区域及空白区域等进行监督性排查。配合开展排查数据天审核、排查进度周调度、排查结果月简报、排查情况双月抽查,排查成果半年督导等的排查结果质控工作。
三、服务进度要求
1.2020年11月底前:完成佛冈县潖江、烟岭河共两条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流量监测工作,建立两条河流的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
2.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排查入河排污口的溯源工作,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的整治要求,形成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清单。
3.2021年5月底前:完成佛冈县四九河、民安水等6条河流和放牛洞水库的入河排污口“查、测、溯”工作,结合前期排查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形成《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名录》。
4.2021年7月底前:结合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清单,完成编制并提交《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完成编制并提交经省、市审核通过的验收文件——《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验收报告》。
四、服务成果要求
1.《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情况清单》电子版1份。
2.《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措施清单》电子版1份。
3.《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名录》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4.《佛冈县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方案》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5.《佛冈县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验收报告》电子版1份,纸质版3份。
五、询价响应单位要求及报价流程
响应单位需为具有环保技术综合服务能力的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并具有环保领域相关资质。
符合资格的响应单位须在2020年10月28日17:30前(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将密封好的报价和实施方案分别提交至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3楼309室)。实施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根据采购需求所列示项目内容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机构证书)复印件;
3.环保领域相关资质复印件。
六、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卓健
联系电话:0763-4298300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佛冈分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