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发改【2017】36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传统村落保护专项资金和县财政安排,招标人为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上岳117号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国家传统村落保护—上岳117号古建筑保护修缮工程
二、招标单位: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763-4681168
地址:佛冈县龙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城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联系电话:020-2331956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1218号201房
招标监督机构:
佛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投诉电话:0763-4275058投诉电话:0763-4282650
三、建设地点: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
四、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朴山朱公祠西北侧,121号镬耳楼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巷道地面以及古建筑的地面、墙体、屋面、阁楼、门窗及灰塑(具体修缮内容、数量和面积参照设计成果资料和工程量清单)。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号:标段一
(2)规模:项目预算总投资237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金额为1270657.76元。项目位于佛冈县龙山镇上岳村朴山朱公祠西北侧,121号镬耳楼南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巷道地面以及古建筑的地面、墙体、屋面、阁楼、门窗及灰塑等。
(3)招标控制价:¥1270657.76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含规费和税金):¥64169.86元;暂列金(不含规费和税金):¥/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加密完整上传。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和具有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维修保护,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提交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开标前,投标人须出示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一、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网站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佛冈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