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县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的综合能力,根据《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省部会商)资金的通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和《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2)的通知》等规定,我局拟组织开展佛冈县2022年度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项目
(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
(三)地理标志产品培育项目
二、申报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佛冈县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四份)和电子版报送至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清远市内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项目在《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人应提交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申报单位不得以同一个项目内容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专项资金。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报送相关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到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股。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集体研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经评审后择优列入佛冈县2022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五、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年6月14日至 2022年6月20日,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勇勤 电话:0763-4298773、18926600308。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楼知识产权股
附件1 佛冈县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项目申报指南.doc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