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加强市级知识产权促进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冈县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2018-2022)的通知》《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制度(试行)》《清远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及专利奖励)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佛冈县2020年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佛冈县内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单独申报,也可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合作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注册申请促进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提交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录。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请申报单位按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申报书,加盖公章,于2020年11月2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一份电子版)当面交到我局知识产权股。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集体研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择优选择一家申报单位作为项目承办单位。
三、经费安排
专项经费10万(安排1个项目),项目立项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 2020年11月23日 ,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伍先生,联系电话:0763-4298773、18926600308,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311号三楼303室知识产权股。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