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集贸市场与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性能准确,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助力我县创文工作。县市场监管局于近日启动2018年集贸市场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该项工作自2011年起,连续第八年开展集中强制检定。
本年度集中强制检定时间安排为5-8月,由清远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检,实行免收检定费用。此次检定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市场监管部门核准登记的主营农副产品交易的集贸市场内用于贸易结算的秤(不含杆秤);二是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用强检计量器具,包括体温计、血压计、天平、砝码、秤、压力表、心电图仪、脑电图仪、医用超声源、医用辐射源、监护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