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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1 17:31:34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东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企业名单附后)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本局于2024年2月27日起连续30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佛冈县政务网发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和享有的权利进行告知。当事人在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因上述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决定公告送达。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停止经营活动,依法组织清算,自清算结束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清算组织向本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佛冈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北路社会综合服务中心409室)申请行政复议,可以登录网址https://xzfy.moj.gov.cn/访问行政复议服务平台,或者通过‘掌上复议’微信小程序在线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清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63--4288241,联系人:麦茵茵、李伟东。

  特此公告。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0日

  附件: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5户)

序号

注册号/社会统一代码

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91441821MA579A2D8M

佛冈县东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曹海平

佛冈县龙山镇府前路33号

佛冈市监处罚〔2024〕4-1号

2

91441821MA575DJ65N

清远市盈立建筑砂石销售有限公司

高艺玲

佛冈县龙山镇黄塱村委八一村8号

佛冈市监处罚〔2024〕4-2号

3

91441821338043235E

佛冈得米无患子绿色农林生态有限公司

邹镜初

佛冈县龙山镇门楼富村蕉冚果场

佛冈市监处罚〔2024〕29号

4

91441821MA541E7J3Y

清远市道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道庚

佛冈县龙山镇良塘村委乐格温牛龙口3号

佛冈市监处罚〔2024〕31号

5

91441821MA541DWN20

清远市千城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李永芳

佛冈县龙山镇良塘村委乐格温牛龙口2号

佛冈市监处罚〔2024〕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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