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顺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等3户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所指的违法行为,本局拟吊销其营业执照。
因上述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告知书》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听证告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第七条的规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请自本处罚听证告知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763--4288241,联系人:麦茵茵、粟文。
特此公告。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