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县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工作部署,从8月10日起,将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开办企业可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开办将更加方便快捷。
据了解,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实施后,申请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无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可直接通过广东省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但企业名称依法应当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准或者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除外。自主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保留期为30天,申请人可以在该企业名称保留期届满前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系统申请延长保留期,延长的期限为30天。已申报成功的企业名称,申请人在即日起至名称保留期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企业登记。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是企业登记机关为申请人提供名称自助查询、比对,自主选定并申报企业名称的一项便利化服务,其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具体包括: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含企业分支机构)。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在名称网上登记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名称登记便利化服务水平,实现了“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合二为一,大幅缩短了企业登记时限,简化了登记流程,提高了登记效率,是改善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