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交运局、工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禁止经营者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自行车,规范辖区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
执法人员对石角镇青松路、振兴路、环城路等多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经销商资质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违规销售不符合新国标、未获得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在售电动自行车的铭牌、合格证、3C标识等资料是否齐全,是否具备脚踏骑行功能等。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向经营者重点讲解电动自行车现行新标准以及3C强制性认证等相关政策,同时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
联合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20家,发出倡议书20份,现场检查发现个别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门口摆放有未取得“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将进一步调查核实,跟进处理。
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市民:购买符合标准规定的电动自行车,购买后及时到交警部门办理好牌照,骑车要佩戴头盔,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如之前已购买了超标电动车的,市民需尽快到交警部门上临时牌照,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才能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