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确保住房困难群众住有所居。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市政府下达给我县的目标责任任务,将住房保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具体措施,扎实推进,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今年根据市下达我县“完成租赁补贴发放240户,公租房入住分配率达98%以上”目标责任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制定了2018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租赁补贴发放方面,为了扩大住房保障人群覆盖率,5月22日我县公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度佛冈县城镇保障性住房保障供应对象标准及条件的通告》,该标准由原家庭人均月收入1370元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500元,同时细化了各项准入条件,使相关标准更人性化和合理化。目前已于7月份向符合条件的新申请家庭发放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完成了市下达我县的240户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我县现有公共租赁住房278套(其中步梯房166套,电梯房112套),已安排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困难家庭入住,公租房入住分配率达100%。
下一步,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我县将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的保障方式继续保障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困难家庭,暂无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和棚户区改造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