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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保障“黑名单”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8-08-29 17:21:40来源:佛冈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根据清远市住房保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凡有以下行为:

     1.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住房保障待遇的家庭;

     2.经审核不再符合住房保障待遇,拒不退出,通过法 律途径强制执行的家庭;

     3.拒不缴纳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用,通过法律途径强制执行的家庭。


     我办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并列入诚信黑名单,5年之内不再接受其及其家庭的住房保障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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