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广大群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以下情形的可进行举报:
1.擅自调换、出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2.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为其它使用功能的;
3.房源配置与实际入住人数不一致的;
4.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
5.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代步汽车的。
投诉电话:0763-4275035
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现向广大群众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如发现以下情形的可进行举报:
1.擅自调换、出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2.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为其它使用功能的;
3.房源配置与实际入住人数不一致的;
4.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房产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超出15平方米的;
5.申请人及共同家庭成员名下有代步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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