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卫医发[2008]35号),我局拟同意曾新青的设置申请,现予以公示:
名 称:曾新青诊所
类 别:诊所
执业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路德星街55号、57号
诊疗科目:内科/儿科/**
床位(口腔综合治疗台):0张(0张)
设置申请单位:曾新青
主要负责人:曾新青
是否符合本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情况:是
特此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佛冈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联系。
联系电话:0763-4290811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