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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03 17:23:44来源:佛冈县卫生健康局访问量:-字体
各镇卫生院、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现将市卫生健康局《转发关于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清卫﹝2019﹞2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以下工作方案,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活动范围:我县辖区内所有注册的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参照执行。

二、活动工作任务:至2020年,我县所有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要求的基本标准,其中汤塘镇中心卫生院、迳头镇中心卫生院、龙山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汤塘镇中心卫生院、迳头镇中心卫生院、龙山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三、工作要求

(一)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明确以上工作任务和目标,机构负责人必须加强重视,对应相应要求达到的标准,重点针对2018年版标准(标准详见附件)切实落实自查、整改、提升、自评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目标。

(二)工作流程:从6月1号起至11月1日集中开展为期5个月的自查、整改、提升、自评工作。

(三)各医疗机构需于11月11日前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申报系统”填报自评结果(详情请见省通知附件2)。 

(四)请各医疗机构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全程负责此项工作,并于6月5日下午下班前通过邮件方式将名单报我局医政医管股。

联系人:邝晓芬,电话:4290811,邮箱:fgwsifg@126.com。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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