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监管行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强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粤府函〔2019〕235号)文件精神,根据《佛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佛府办〔2019〕17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办监督函〔2020〕10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我所制定了《关于印发2020年佛冈县公共卫生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全县学校卫生进行了随机抽查。现将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公示如下:
监督专业:学校卫生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学校卫生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
随机抽查数量:8
抽样方式: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
抽查内容:1.学校落实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要求情况,包括教室课桌椅配备、教室采光和照明、教室人均面积、教室和宿舍通风设施、教学楼厕所及洗手设施设置等情况;2.学校落实传染病和常见病防控要求情况,包括专人负责疫情报告、传染病防控“一案八制”、晨检记录和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记录、复课证明查验、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每年按规定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等情况;3.学校落实饮用水卫生要求情况,包括使用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的学校落实水源卫生防护、配备使用水质消毒设施设备情况和使用二次供水的学校防止蓄水池周围污染和按规定开展蓄水池清洗消毒情况;4.学校纳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我们将继续稳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同时,不断加强对辖区管理相对单位(人)监管力度,督促管理相对单位(人)落实卫生健康监督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确保卫生健康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佛冈县卫生监督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