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桶装饮用水生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求,2017年5月17日上午,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主管领导和执法人员,对辖区5家桶装水生产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
该局在约谈中,传达了整治工作文件,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及《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内容。
为督促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该局提出四项要求:
一、各桶装水生产企业要加强《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各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组织生产,保证源水安全,保持生产场所整洁卫生、生产设备运行正常;原辅材料购进合法、各种资料记录完善真实等;要严格控制关键环节,认真开展成品出厂检验等。
三、要求各桶装水生产企业对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进行全面风险隐患排查,制定整改措施,要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健全质保体系,提升产品质量,确保桶装水质量合格。
四、各企业必须守法经营,诚信自律,对社会和消费者负责,接受公众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成桂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