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根据上级文件,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股联合稽查局、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开展骨肽注射液专项检查工作。
执法人员结合日常检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首先是通过卫计局将文件转发到各医疗机构,并要求各医疗机构展开自查后向我局药械股提供自查报告;其次,通过结合日常检查,对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展骨肽注射液开仔细核查,通过检查药房药库情况、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文件等来核实药品质量;最后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宣传文件内容及精神。
经检查,我县暂未发现云南南诏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邓美丝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