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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通告

发布时间:2020-01-20 11:58:55来源:本网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2020年第 1 号


  为保障春节佳节期间食品安全,防范食品安全风险,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的通知》(佛市监协调字〔2019〕5号)要求,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辖区内流通环节的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蔬菜)、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13类产品样品51批次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全部合格。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并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果蔬食用前要经清水浸泡后冲洗干净,以有效降低果蔬中的农药残留量;食用肉类和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果蔬、畜禽及水产品,以及局部腐烂的果蔬中没有腐烂的部分,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

              1.佛冈县食品检验项目及依据.xls

              2.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信息公示表.xlsx

  

  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9日

  (备注:未经本局同意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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