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2018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近期组织对辖区内食用农产品(鲜蛋、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蔬菜)、粮食加工品、食用植物油(含煎炸用油)、调味品、糕点、蔬菜制品、饮料、豆制品、方便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冷冻食品、肉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4类产品样品178批次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合格175批次,不合格3批次。具体通告如下:
畜禽肉及副产品不合格3批次:1.佛冈县龙山综合市场十五号光鸡档销售的鸡肉(生产日期:2018.10.23)经抽样检验氯霉素不合格;2.佛冈县龙山综合市场十五号光鸡档销售的鸭肉(生产日期:2018.10.23)经抽样检验氯霉素不合格;3.佛冈县龙山综合市场十五号光鸡档销售的乌鸡肉(生产日期:2018.10.23)经抽样检验氯霉素不合格。
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31或12345。
(注:以上除备注外,均为初检结论。如当事人依法申请复检,复检结论与初检结论不一致的,另行公开复检结果信息。)
特此通告。
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