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5日晚19时34分,我局接到110来电,清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一中队在对浙B8U129重型半挂牵引车(京引浙B8VK9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检查中,查获一批涉嫌走私冻肉二十余吨。接报后,我局迅速组织人员赴现场依法开展调查。
经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清点、称重和初步调查发现,该车装载有冷冻猪舌(带舌尖未烫洗)1930箱,每箱10千克,合计19300千克;FROZEN CHICKEN PAWC(冷冻鸡爪)321箱,每箱20千克,合计6420千克;总计2251箱,总计25.72吨。该货车司机现场均无法提供上述冷冻猪舌(带舌尖未烫洗)、FROZEN CHICKEN PAWC(冷冻鸡爪)的相关票据、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文件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合法证明材料。我局依法对上述冻肉进行扣押,并按规定贮存。
请运输该批冻肉的货车司机卢小润通知、带同货主或货主本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带齐合法证明材料到我局协助调查,办理相关法律手续。逾期无货主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的,我局将依法依规按无主货物处理。
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236、2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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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佛冈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