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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某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案

发布时间:2026-07-02 10:13:58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现公开一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强化震慑效应,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案例:某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开展电梯维保案

  2025年11月,该局执法人员对某有限公司的电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某维保单位未按安全技术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护保养。该电梯维保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佛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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