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县性社会组织: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规定,我局对依法登记的全县性社会组织实施了2019年度工作报告。现通报如下:
2019年度应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125个,实际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84个,未参加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41个,参报率为67.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局将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附件1:未参加2019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 .docx
附件2:未参加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全县性社会组织 .docx
佛冈民政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