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村(居)民:
本次各镇共上报特困人员申请2份,已经我局审查完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47号)有关规定,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2018年2月28日至2018年3月7日),申请人或其他群众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2018年3月8日前向所在村委员会或佛冈县民政局反映。
佛冈县民政局举报电话:4271252
佛冈县民政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