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投诉及公开单位: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本季度共受理5 件
制表时间:2021年7月28日
序号 | 投诉 时间 | 被投诉单位 | 投诉内容 | 投诉方式 | 处理结果 |
1 | 2021-01-02 | 熹乐谷温泉度假 | 市民及其一家于2021年01月02日入住佛冈县汤塘镇熹乐谷酒店,其酒店所提供的儿童乐园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其所有儿童在此玩耍均受伤,且该儿童乐园的味道非常刺鼻,且在泡温泉的地方没有提示有台阶,导致他人摔倒并已入院治疗。 望处理该酒店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 12345 | 我局督促熹乐谷加强场所管理。经查,熹乐谷在温泉区有安全提醒,只是字体较小。熹乐谷通过保险赔偿了伤者医药费。 |
2 | 2021-01-07 | 熹乐谷温泉度假 | 市民于2021年01月02日入住佛冈县汤塘镇勤天熹乐谷温泉度假酒店5505号房,共支付1799元,有支付凭证,泡温泉期间因酒店温泉区未设置路灯及明显标语提示导致市民踩空摔倒受伤,现产生了约500元医疗费,但该处酒店负责人却不予赔偿。 望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解处理该处不予赔偿的问题。 | 12345 | 熹乐谷酒店只同意通过保险赔偿了伤者医药费。 |
3 | 2021-01-31 | 熹乐谷温泉度假 | 市民廖先生于2021年01月31日在佛冈县汤塘镇G106国道勤天熹乐谷入住,订购6间房间,单价为1400元/房(持有支付凭证),(房号:201、202、203、204、205、206),其中202、204、206房间被盗窃现金(约1000余元),该酒店存在严重管理不善的问题。 现望处理管理不善的问题。 (市民要求相关部门处理时联系其) | 12345 | 先生,你好!经我们核查,从熹乐谷提交的回复可知,当时已经报警处理,2月1日下午派出所人员到酒店就此事作调查。具体是否因酒店管理不善导致客房钱款被盗要等派出所的调查结果。 |
4 | 2021-02-015 | 熹乐谷温泉度假 | 市民胡先生反映其小孩2021年02月14日21:00在佛冈县汤塘镇106国道旁熹乐谷温泉度假酒店度假因楼梯没有安装照明导致摔伤一事,曾要求处理酒店方未安装照明灯一事以及要求协助协商赔偿事宜。 | 12345 | 胡先生,你好!经实地调查,你的2岁多小孩摔倒的地点是酒店外的后花园(景区)通往酒店的楼梯,酒店的后花园主要是白天活动场所,后花园楼梯是否需要配置专门的照明系统并无明确规定。经与酒店沟通,对于赔偿问题,酒店方答复如下:事故所发生地的台阶符合国家建筑标准,无安全隐患;楼梯台阶贴有“小心台阶”安全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负主要责任;2岁10个月小孩刚学会走路,家长在夜间让小孩自行爬楼梯,不抱不扶,并未起到其看护责任;向酒店索取过分赔偿的行为不妥当;考虑到事件发生地处于景区,酒店按行业正常处理流程报保险进行医疗赔付,并出于关怀免除该小孩所住房间1晚房费。鉴于酒店的态度,我局建议:如果你与酒店方面一直协商不成,请走诉讼渠道解决。 |
5 | 2021-03-01 | 熹乐谷温泉度假 | 市民胡先生曾反映其小孩2021年02月14日21:00在佛冈县汤塘镇106国道旁熹乐谷温泉度假酒店度假因楼梯没有安装照明导致摔伤一事,曾要求处理酒店方未安装照明灯一事以及要求协助协商赔偿事宜。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回复:事故所发生地的台阶符合国家建筑标准,无安全隐患;另酒店按行业正常处理流程报保险进行医疗赔付,并出于关怀免除该小孩所住房间1晚房费。市民表示贴有“小心台阶”的地点跟事发地点不一致。另对于赔偿问题酒店方曾告知可免2晚房费(市民表示有录音),故对现时的处理结果不认可。 望相关部门:1、处理酒店方未在未安装照明的楼梯位置张贴安全提醒标语,并要求重新张贴好安全标识。 2、要求酒店方按原方案减免2晚房费进行赔偿。 | 12345 | 熹乐谷酒店同意:可免除该小孩所住房间2晚房费,按正常流程报保险进行医疗赔付。酒店的后花园主要是白天活动场所,后花园楼梯是否需要配置专门的照明系统并无明确规定。如对酒店回复不满意,请走司法途径解决双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