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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案释法”

发布时间:2024-08-20 10:13:58来源: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以案释法”

  --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暑假期间,很多中小学生都喜欢上网冲浪,但请我县中小学生和家长们注意——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网吧。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我国早在20029月便出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严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也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作为文化市场行政主管部门,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从严处理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今年7月查处了一宗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一、基本情况

  202479日,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佛冈县公安局移交关于佛冈县某网吧涉嫌接纳未成年人的相关资料。经查,佛冈县某网吧承认在20246262310分至27120分期间接纳了五名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

  二、适用法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登记内容和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在规定的营业时间以外营业的;

  ()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

  ()经营非网络游戏的;

  ()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

  ()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 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设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相关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规定的,由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烟草专卖、公安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三、处罚结果

  佛冈县某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的行为违反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根据案件情况,五名未成年人未穿校服进入网吧,在一名成年人的场外帮助下,利用网吧登录系统的漏洞上网,可见佛冈县某网吧并非主动接纳未成年人,但其也存在监管过失,未做到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

  佛冈县某网吧接纳五名未成年人的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二十一条第(十一)项,属于“违反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结合案件事实和佛冈县某网吧积极配合我局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资料的行为,且考虑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包容审慎监管的政策导向,我局依据和《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二十条第(三)项,依法对佛冈县某网吧减轻处罚,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15000元以下的罚款。综合考量当事人的违法情节,我局依据《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第(3)项第3目规定,对佛冈县某网吧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罚款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元)。

  四、典型意义与提醒

  佛冈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通过依法行使职权,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有利于杜绝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进而推进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同时,我局还希望全社会共同做好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问题。一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经营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并记录有关上网信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及时制止未成年人进入场所,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家长要履行监护人义务,做好教育引导,不要让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保护孩子的第一道防线,家长应该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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