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关于贯彻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6〕39号)及《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12号)规定,现就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2016年度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项目库成员单位,如继续留库请于2016年11月20日前按文件(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要求向我局提出留库申请。
二、符合入库申请条件的项目单位于2016年11月20日前按文件(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要求向我局提入库申请。
三、我局将采取实地考察、调查核对等方式,分析评定项目单位申报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对符合入库条件的项目单位经集体讨论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进行公示。
四、公众如有意见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咨询:
1.登陆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ddrc.gov.cn/)。
2.登陆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
3.电话咨询。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调控管理股,联系人:刘春茜 联系电话:0763-4283286。
4.直接到县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调控管理股咨询。地点:佛冈县人民政府东楼210室。
附件:
1.《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5305号)
2.《关于贯彻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清发改收费〔2016〕39号)
3.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生产环节项目单位留库(入库)申请表
4.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应急储备项目单位留库(入库)申请表
5.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单位留库(入库)申请表
6.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区域性规模化集散配送中心项目单位留库(入库)申请表
7.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销售环节项目单位留库(入库)申请表
8.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生产环节项目单位留库与入库申请汇总表
9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应急储备项目单位留库与入库申请汇总表
10.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农副产品配送中心项目单位留库与入库申请汇总表
11.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流通环节区域性规模化集散配送中心项目单位留库与入库申请汇总表
12.广东省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销售环节项目单位留库与入库申请汇总表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