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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某物业管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发布时间:2024-06-25 15:46:07来源: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访问量:-字体

  特种设备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以来,佛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设备,深入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教,充分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公布一起特种设备典型案例。

  案例:某物业管理公司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案。

  2024年3月,该局执法人员对某小区的电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有4台电梯已于2024年2月被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为不合格,但该上述4台电梯还在正常使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佛冈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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