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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加强我市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06 00:00:00来源: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访问量:-字体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


清发改价监函〔2016〕18号

清远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加强我市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发展促进局):

根据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清远市旅游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旅游局关于开展景区门票价格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清发改价格〔2015〕42号)精神和清远市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6年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和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清市建统﹝2016﹞1号)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我市节假日旅游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提醒告诫机制。在重大节假日前七天,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根据《价格监督检查提醒告诫办法》,到我市各旅游景点派发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单张,并对旅游服务业经营者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

二、市场巡查机制。在节假日和旅游旺季期间,各地价格监督检查机构要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巡查和督查,也可不定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重点对旅游景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执行情况和明码标价公示情况进行检查。

三、社会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以及其它渠道举报平台的作用,鼓励公民和社会组织积极提供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同时对举报投诉反映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处置。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清远市发展改革局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科反馈。





2016年12月5日




(联系电话和传真:0763-3365050,电子邮箱:qy12358@1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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