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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石角镇等4镇公办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

发布时间:2016-12-26 00:00:00来源: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访问量:-字体


佛冈县石角镇等4镇公办

幼儿园保教费调整方案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我局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研究,拟定了佛冈县石角镇等4镇中心幼儿园(市一级)公立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调整方案。

单位:元/生.月

单  位

财政拨

款类型

现行收费标准执行(佛发改[2013]140号)

拟调整收费标准

调整

幅度

水头镇公办幼儿园

总园

财政核补

250

330

32%

分园

财政核补

250

300

20%

石角镇中心幼儿园

总园

财政核补

300

350

16.7%

分园

财政核补

250

300

20%

汤塘镇中心幼儿园

总园

财政核补

260

350

34.6%

分园

财政核补

250

300

20%

龙山镇中心幼儿园

总园

财政核补

300

350

16.7%

分园

财政核补

250

30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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