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经我局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研究,拟定了《关于调整石角镇等4镇公办幼儿园(市一级)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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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佛冈县人民中心东楼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210室;邮编:5116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7日。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6年12月26日
关于调整石角镇等4镇公办幼儿园(市一级)
保教费收费标准的方案(征求意见稿)
佛冈县石角镇中心幼儿园(含5间分园)、水头镇中心幼儿园(含西田分园)、汤塘镇中心幼儿园(含7间分园)、龙山镇中心幼儿园(含4间分园)等4镇公办幼儿园(市一级),于2016年11月分别向我局提交了关于要求提高幼儿园保教费的请示。为促进公办幼儿园的健康持续发展,提高幼儿保教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我局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研究,拟定了调整4镇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方案,具体如下:
一、幼儿园收费现状
目前,我县镇中心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收费标准,是根据2013年省物价局等部门规定的最高收费标准,由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在省的最高标准内,制定了我县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佛发改〔2013〕140号)。各镇中心幼儿园收费标准为:250-300元/生·月;分园为250元/生·月。该标准是目前我县同类幼儿园中较低的。
二、调整保教费的理由
(一)保教费生均培养成本
随着近年来物价上涨、工资增加等因素,幼儿园的生均培养成本也随之提高。根据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分别对以上4个镇幼儿园在2013-2015年生均培养成本审核报告:水头镇中心幼儿园生均成本为354元/月·人,西田分园生均成本为360元/月·人;石角镇中心幼儿园生均成本为393元/月·人,5间分园生均成本为370元/月·人;汤塘镇中心幼儿园生均成本为450元/月·人,7间分园生均成本为361元/月·人;龙山镇中心幼儿园生均成本为362元/月·人,4间分园生均成本为354元/月·人。
(二)幼儿园教职工收入水平偏低,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由于我县镇级幼儿园编制属于二类事业单位,实行财政差额管理,而现行保教费标准又偏低,限于经费的原因,幼儿园无法按照《广东省幼儿园督导评估方案》的要求配备足够的保教人员;教职工收入偏低,导致人才流失较多,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
在此情况下,幼儿园只能通过低工资、低福利、减少设备投入等方式自行消化,勉强维持运作。长此下去,公办幼儿园生存已难以为继,更谈不上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失去了公办幼儿园对学前教育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与县城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相差较大
目前县城(市一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为390元/月·人,而镇现行执行标准是每生每月250-300元不等。相当于县城标准的70%左右。
(四)与周边市县同类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有一定差距
经调查,清新、清城区和英德市,镇公办幼儿园基本上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大部分是公办教师。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为市一级幼儿园平均325元/月·生;县一级幼儿园平均290元/月·生。
三、调整保教费的政策依据
2015年8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版》,将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定价权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按程序制定辖区内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四、保教费调整方案
(一)制定保教费标准的参考因素
1.成本因素。参考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分别对各镇幼儿园出具的2013-2015年生均培养成本进行成本审核报告,以及幼儿园近年来的教育培养成本支出情况。
2.各镇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较低。目前,我县县内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标准为230-800元/月·生不等,平均370元/月.生。同等级的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比各镇公办幼儿园现行标准高35%以上。
3.物价指数涨幅。预计,未来三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呈上升趋势,每年平均2-3%左右,幼儿园成本支出将加大,调整收费标准时要给予考虑。
(二)综合上述因素,我们以国家统计局佛冈县调查队公布的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教育支出所占比例为依据,统筹考虑政府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拟定新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国家统计局佛冈县调查队公布我县201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312.10元,若以教育平均支出占人均可支配收入22%-25%计算保教费(按22%计算),即每生每学期保教费标准:21312.10×22%÷2=2344.33元。经我局与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的研究,参照现行县城同类型、同等级的市一级幼儿园的城北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每生每学期1950元(390元/月·人),并考虑城乡因素。各镇中心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拟定为每生每学期1650-1750元(330-350元/月·人);分园保教费标准拟定为每生每学期1500元(300元/月·人)。
五、调整保教费对家庭的影响
我县2015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312.10元,每个家庭按双职工计算,家庭全年可支配收入为42624.20元。调整保教费后,就读佛冈县各镇中心幼儿园每年增加家庭支出为675元,占家庭支出的1.59%;就读各镇分园幼儿园每年增加家庭支出为500元,占家庭支出的1.18%。调整后保教费仍然比同类型民办幼儿园的收费偏低,对家庭影响不大,群众应该可以承受。
六、执行时间
佛冈县机关幼儿园等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拟从2017年春季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