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粤发改价格函〔2022〕840号)等相关政策向社会公告。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清远市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清远市).wps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广东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