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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意见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0-02-21 10:35:30来源: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访问量:-字体


  关于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意见的复函

  县人民政府:

  转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请示》悉。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文件精神,因机构改革而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的审批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2996号)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9821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执收单位意见的复函(佛发改函〔2019〕35号).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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