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县人民中心停车场机动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8 10:09:20来源:本网访问量:901字体

  为加强县人民中心停车场管理,提高停车场的利用效率,切实解决在县人民中心上班干部职工和外来办事、办理业务市民停车难问题。经成本调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试行期间效果良好的基础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县政府第十五届80次常务会议)现将制定县人民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自202141日起执行2024331

  


佛冈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428

  


       附件:

  县人民中心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序号

入场时间

出场时间

价格
(元/小时)

备 注

1

0:00-8:00

当天0:00-8:00

3

封顶20

当天8:00-24:00

2

封顶20

2

8:00-24:00

当天8:00-24:00

2

3小时免费,满3小时后开始计费,封顶20

次日0:00-8:00

3

封顶20

说明:跨时间段停车,全程分时段计价后累进叠加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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