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县城区空气质量处于良好状态,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4天,综合质量指数为3.41。其中,344天为优良等级,优良率为94.5%,344天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二氧化硫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数均值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第90百分数均值为144微克/立方米,降尘均值为3.17(吨/平方公里.月)在推荐标准以内。
2019年,县城区空气质量处于良好状态,监测数据有效天数364天,综合质量指数为3.41。其中,344天为优良等级,优良率为94.5%,344天大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县城二氧化硫均值为11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均值为23微克/立方米,PM10均值为41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第95百分数均值为1.2毫克/立方米,臭氧第90百分数均值为144微克/立方米,降尘均值为3.17(吨/平方公里.月)在推荐标准以内。